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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明确城市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的指导意见
所属分类: 行业快讯
2017-09-14 09:04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建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关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指导意见,并明确了我省的相关要求。
由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投资大、成本高,按照国家要求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各入廊管线单位应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支付管廊有偿使用费用。有偿使用费标准原则上由管廊建设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协商确定。在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为供需双方协商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对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标准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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